编办概况

关于开展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1-30 】 【选择字号:

两编办发〔20153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市县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开始,我县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逐步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按照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水平,全面掌握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目的

开展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掌握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综合评估其对登记内容的执行情况,而且有利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二、年度报告的范围和对象

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三、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四)资产损益情况;

(五)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六)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七)涉及诉讼情况;

(八)社会投诉情况;

(九)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四、年度报告公示程序

(一)自查报送

事业单位要对上一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以及《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分析研判,认真总结、查漏补缺,于每年11日至331日,将本单位年度报告报送至县事业登记管理机关,如延迟报送的,须提交书面材料予以说明。

(二)受理审查

事业单位通过“专用光盘”或“二维码”进入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附件一),提交上一年度年末资产负债表、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住所证明、《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附件二)以及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主管部门按规定内容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保密审查,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附件三),并评定等次,加盖公章报送同级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登记管理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对事业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允许公示的决定。对事业单位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事业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

(三)公示监督

经审查且符合公示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主管部门在本系统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登记管理机关在市县机构编制网和统一提供的公示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6个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公示应当接受本系统、本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更换证书

经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前,向同级登记管理机关上交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更换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具体办理程序见《事业单位更换法人证书工作流程》(附件四)。事业单位涉及变更登记等事项的法人证书更换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附件可在http://liangdang.gsjgbz.gov.cn (两当机构编制网)自行下载。

五、年度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陇南市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实施意见》精神,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逐项逐条详尽填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报告书》及相应材料在事业单位年审系统中填写,提交编办审核合格后方可在线打印),要求内容详实全面,开展业务活动具体明确。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应提交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打印后领导签字盖章方有效);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已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的除外)

(七)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八)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要求所提供的材料以扫描电子版(JPGJPEG格式,不得大于128KB)和纸质版的同时上报;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印章的文件复印件。

六、年度报告时间

201522327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在县编委办办理(县直机关业务楼七楼),联系电话:0939-7122376,联系人:胡亚兰。

 

附: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

   4.事业单位更换法人证书工作流程

     5.《时间安排表》

  

                      两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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