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及驻两当单位第七批承接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县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许可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07 】 【选择字号:

两当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县政府部门及驻两当单位

第七批承接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

县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许可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站,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和《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甘审改办发〔2017〕5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省驻陇南单位第十六批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许可项目和市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陇政发〔2018〕2号)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政府部门及驻两当单位第七批承接、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83项(其中: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项,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项目5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3项,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2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11项,拆分上市行政许可项目3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48项,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2项,取消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2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5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县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目录195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抓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附件:1.县政府部门及驻县单位第七批承接、取消、调整、

合并、拆分、新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83项)

2.县政府部门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目录(51项)

3.县政府部门现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95项)

 

 

两当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

 

县政府部门及驻县单位第七批承接、取消、调整、合并、拆分、新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83项)

 

1.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

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分设、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接审批后,在省、市相关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

该项目实施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整为“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列入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

县财政局

取消审批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县财政局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依法做好善后工作,做好制度清理、政策衔接、督促落实,强化会计诚信建设,加强对会计人员事中事后监管。

2

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档案的审批

县档案局

取消审批后,县档案局按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

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县水务局

取消审批后,一是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二是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三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出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3.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项目(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取消审批内容

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及竣工验收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县环境保护局

取消审批后,通过制定配套规则、加强培训和考核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取消审批后该领域的后续监管,及时了解掌握存在的卡点、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加大政策精准服务和技术全面培训力度,确保取消后的权力事项所对应的环境管理工作持续顺利进行

取消部分内容后,项目名称调整为: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2

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及竣工验收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县环境保护局

取消审批后,通过制定配套规则、加强培训和考核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取消审批后该领域的后续监管,及时了解掌握存在的卡点、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加大政策精准服务和技术全面培训力度,确保取消后的权力事项所对应的环境管理工作持续顺利进行。

改为备案制管理事项

3

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

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取消审批后,一是及时下发通知停止审批受理,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和监督检查进行了强调要求。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取消审批后,及时将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落实工作,调整到事中事后监管,在各类日常职业健康监管检查中,将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三是完善制度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下发《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90号令)后,下发通知,对做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细化规定,并制订了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办法。

项目名称调整为“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

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

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除煤矿外)的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5

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煤矿外)的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

4.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县国土资源局

事项调整后,县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制定审批办法,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原项目名称为“建设用地预审”。

2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事项调整后,县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制定审批办法,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原项目名称为“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和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审核”。

3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审批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调整后,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审批工作,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

原项目名称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和“职工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

 

5.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主管部门在省、市政府外事办的统筹指导,进一步加强行政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核把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加大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力度。

2

机动车注册登记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核把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纳入权责清单,按相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6.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11项)

序号

原项目名称

合并后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县林业局

一是严格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制度,对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合理和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严格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二是加强与发改、住建、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部门协同合作有效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随机抽查,对依法获得许可的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为做好服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单位应当认真听取被许可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用地后,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变更林地管理档案。

2

征收、征用或占用林地审核

3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4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全面实施网络化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网格化监管,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人员,检查职责落实到人,并且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上予以注明。二是对食品生产经营重点企业,由省级或由市、县联合开展飞行检查。三是针对高风险食品、不合格比例较高的食品、不合格比例较高的项目开展专项抽检。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对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白酒、饮用纯净水、月饼糕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

5

食品生产许可

6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审批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

县教育局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对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有关规定进行给予处罚,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7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它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8

对医疗废物经营的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环境保护局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市环保局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县环保局按职责分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的监督管理。

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10

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许可(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种子以外的其他种子)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农牧局

认真做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审批工作,按照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

11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

 

7.拆分实施行政许可项目(3项)

序号

原项目名称

拆分后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机构审批

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分设、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转让审核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县林业局

3

企业核准登记

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包括分公司)

县工商局

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包括企业法人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等)

县工商局

8.新增行政许可项目(48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县民政局

2

企业特殊工时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临时用地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4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5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

燃气经营停业、歇业许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铁轮车、履带车或者超限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片审批

县综合执法局

16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县发展和改革局

17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18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19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水务局

2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县水务局

21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县水务局

22

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县水务局

23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同意(农业部分)

县农牧局

24

经营利用国家和省保护的有意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县农牧局

25

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矿等作业活动审批

县农牧局

26

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农牧局

27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核准

县农牧局

28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县畜牧兽医局

29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准运证明核发

县畜牧兽医局

30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县畜牧兽医局

31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检疫审批

县林业局

32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级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县林业局

33

猎捕、驯养繁殖、出售、收购、利用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县林业局

34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核发

县林业局

35

林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林业局

36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37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8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9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未开放档案审批

县档案局

40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县工商局

41

广告发布登记

县工商局

42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核发

县商务局

43

普通护照核发

县公安局

44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

县公安局

45

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许可

县公安局

46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47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县公安局

48

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审批

县公安局

 

 

9.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市、县区公安局

县公安局

下放审批后,县公安局要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制定审批办法,加强对烟火燃放的监督管理。

 

2

食品经营许可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企业社会诚信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项目名称更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3

城乡集贸市场销售非处方药品审批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企业社会诚信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10.承接省政府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下放

内容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

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

省民政厅

县民政局

承接审批内容后,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监管。

2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行道树采伐、更新许可

省林业厅

县林业局

承接审批内容后,一是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行为,对公路、铁路等单位在行道树采伐和更新、运输环节的证书核发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将公路、铁路等非林业系统采伐限额全部纳入县级国有企事业单位采伐限额统一管理。三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

 

 

 

 

 

 

11. 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取消审批后,一是加强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新建、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城市各个社区。二是规范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运营服务和安全,强化内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检修、维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

2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县林业局

取消审批后,一是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行为,对林业经营单位在林木采伐、运输环节的证书核发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县级工商主管部门及时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登记信息推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三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经工商登记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抽查重点是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核对企业库存和木材原料来源是否合法。四是鼓励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参加以企业自愿为原则的诚信公约,推进木材加工企业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利用媒体进行监督。五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抽查结果及时报送当地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六是林业主管部门受理的投诉、举报,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通知投诉、举报人。鼓励探索推进有奖举报措施。七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规经营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调查处理。八是工商、环境保护、质监、物价、税务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管理。

 

 

 

 

 

 

 

 

附件2

县政府部门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目录

51项)

 

序号

原项目名称

变更后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县发展和改革局

2

宗教场所设立、合并、分立、终止审批

设立、合并、分立、终止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4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安全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公安局

5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许可

县公安局

6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方案建设审批及工程验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县公安局

7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消防验收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8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审批

普通护照核发

县公安局

9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

县公安局

10

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

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许可

县公安局

11

校车驾驶资格审批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2

机动车驾驶许可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3

市属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

14

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注销、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

15

市属非公募性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

16

养老机构许可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县民政局

17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

市级发证的采矿许可审批和采矿权转让审批及小型规模矿产资源、砂石粘土采矿许可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19

农业用地(国有荒地)开发审核(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

农用地开发审核

县国土资源局

20

对排污许可证核发

排污许可证核发

县环境保护局

21

对闲置或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的许可

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

县环境保护局

2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区东区和全市投资50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核发(市区东区)

商品房预售许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客运班线经营的许可(县际班线)

道路客运经营及班线许可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26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27

申请设区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28

申请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资格认证、发证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29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项目)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县水务局

30

河道采砂许可(县际界河)

在河道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审批

县水务局

31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审签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签

县水务局

32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不含省管工程)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县水务局

33

市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省级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5万公顷和5万平方米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水土保持局

34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畜牧兽医局

35

渔业捕捞许可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县水务局

36

农药经营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林业局

37

生猪屠宰企业的设立审批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县畜牧兽医局

38

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同意(农业部分)

县农牧局

39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市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林业局

40

核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作其他用途的审核

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41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的审批

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和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42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审批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43

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项目的审批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44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审批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45

对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

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46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7

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8

科研和教学所需用毒性药品(含对照品)购用审批

科研和教学所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含对照品)购用审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9

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设及易地建设审批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0

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改造、报废审批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县工商局

 


附件3 

县政府部门现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195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县发展和改革局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县发展和改革局

 

3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许可

县粮食局

 

4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

县教育局

 

5

教师资格认定

县教育局

 

6

生产、加工、经营清真食品审批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8

消防设计审核

县公安局

 

9

消防验收

县公安局

 

10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县公安局

 

11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县公安局

 

12

普通护照核发

县公安局

 

13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

县公安局

 

14

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许可

县公安局

 

15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16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公安局

 

17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许可

县公安局

 

18

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19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县公安局

 

20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县公安局

 

21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县公安局

 

22

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县公安局

 

23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24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25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26

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审批

县公安局

 

27

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28

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县公安局

 

29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核发

县公安局

 

30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县政法委(国安办)

 

3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

 

3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

 

33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县民政局

 

34

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

 

35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县民政局

 

36

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设立审批

县民政局

 

37

社会福利机构设立许可

县民政局

 

38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审批

县财政局

 

39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分设、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

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

企业特殊工时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3

农用地开发审核

县国土资源局

 

44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4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县国土资源局

 

46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47

临时用地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48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49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50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51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

 

52

排污许可证核发

县环境保护局

 

5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环境保护局

 

54

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

县环境保护局

 

55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

县环境保护局

 

56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57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58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59

商品房预售许可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0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3

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4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5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6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7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8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69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0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1

燃气经营停业、歇业许可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2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3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4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5

城市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6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7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8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79

铁轮车、履带车或者超限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80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81

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片审批

县综合执法局

 

82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县综合执法局

 

83

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县综合执法局

 

84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县综合执法局

 

85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县综合执法局

 

86

负责城区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区临时市场设置的规划,负责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整顿

县综合执法局

 

87

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县综合执法局

 

88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县交通局

 

89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县交通局

 

90

涉路施工许可

县交通局

 

91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县交通局

 

92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县交通局

 

9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县交通局

 

94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县交通局

 

95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96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97

道路客运经营及班线许可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98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99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100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水务局

 

101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县水务局

 

102

取水许可

县水务局

 

103

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县水务局

 

10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县水务局

 

105

在河道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审批

县水务局

 

106

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县水务局

 

107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签

县水务局

 

108

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

县水务局

 

10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县水务局

 

110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县水务局

 

111

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县水务局

 

11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水土保持局

 

113

全民所有水域和滩涂养殖使用证的审核

县农牧局

 

114

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草原审批

县农牧局

 

115

临时占用草原审批

县农牧局

 

116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同意(农业部分)

县农牧局

 

117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县农牧局

 

118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核准

县农牧局

 

119

水产原、良种场以外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县农牧局

 

120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农牧局

 

121

经营利用国家和省保护的有意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县农牧局

 

122

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矿等作业活动审批

县农牧局

 

123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县农牧局

 

124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

县农牧局

 

125

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农牧局

 

126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畜牧兽医局

 

127

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畜牧兽医局

 

128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畜牧兽医局

 

129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县畜牧兽医局

 

130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县畜牧兽医局

 

131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准运证明核发

县畜牧兽医局

 

132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县畜牧兽医局

 

133

运输、携带国家和省级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县畜牧兽医局

 

134

猎捕、驯养繁殖、出售、收购、利用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县畜牧兽医局

 

135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畜牧兽医局

 

136

植物产地检疫证明的核发

县畜牧兽医局

 

137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林业局

 

138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县林业局

 

139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县林业局

 

140

木材运输证核发

县林业局

 

141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检疫审批

县林业局

 

142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县林业局

 

143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核发

县林业局

 

144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县林业局

 

145

林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林业局

 

146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47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48

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49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0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1

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许可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2

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核发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3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4

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5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6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7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8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59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60

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和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审批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61

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16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6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64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65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66

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67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68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69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70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71

再生育审批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72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县政府办公室

 

173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县工商局

 

174

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包括分公司)

县工商局

 

175

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包括企业法人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等)

县工商局

 

176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工商局

 

177

广告发布登记

县工商局

 

178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工商局

 

179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县工商局

 

180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县工商局

 

181

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8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83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84

年剥采量小于50万吨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85

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经营单位审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6

科研和教学所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含对照品)购用审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7

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8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9

城乡集贸市场销售非处方药品审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0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未开放档案审批

县档案局

 

191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审批

县地震局

 

192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县地震局

 

193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县气象局

 

194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县气象局

 

195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审批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