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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4-10 】 【选择字号:

 2017年民宗局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并拟订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
(四)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五)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六)负责清真食品市场的管理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0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32.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7万元。
3.财政应返还额度4.1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为县民宗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4.26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预算安排1.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与2016年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
(四)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附件:民族宗教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